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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法小知识-核定扣除

创建时间:2023-02-27 14:16

适用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试点行业:液体乳及乳制品、酒及酒精、植物油。

确定收购农产品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,按照以下步骤进行:

一、先分清是属于那种抵扣情况,生产“液体乳及乳制品、酒及酒精、植物油”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的是核定扣除的办法,其余为计算抵扣。

二、根据第一步判断出适用核定扣除还是计算抵扣后,再根据以下规则确定农产品的扣除率:

1、核定扣除

(1)用于生产货物的,扣除率为所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。

例如,收购原乳生产酸奶,酸奶适用的是基本税率13%,那么收购原乳抵扣进项税额的扣除率就是13%。

(2)用于直接销售的,适用9%的扣除率

例如,一个生产液体乳的企业,收购了原乳,直接对外销售,此时扣除率为9%。

2、计算抵扣

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%税率货物:10%扣除率

用于直接销售、简单加工后销售或用于餐饮服务等其他用途:9%扣除率

三、按照相关公式计算

1、生产销售行为

(1)投入产出法

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=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×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×扣除率÷(1+扣除率)

(2)成本法

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=当期主营业务成本×农产品耗用率×扣除率÷(1+扣除率)

2、经销行为(直接销售)

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进项税额=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÷(1-耗损率)×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×9%÷(1+9%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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